近日,河南省發改委印發綠證綠電交易工作細則(試行)的通知。
文件表示,加強綠證綠電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,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分解至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,使用綠證用于權重核算。對于能耗強調目標完成嚴重滯后的省轄市(含濟源示范區)。允許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購買綠證綠電進行可再生能源消費替代。
文件指出,本細則適用于河南省內生產的風電、太陽能發電、常規水電、生物質發電、地熱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量對應綠證的核發、交易及相關管理工作。
原文如下:
近日,河南省發改委印發綠證綠電交易工作細則(試行)的通知。
文件表示,加強綠證綠電與節能降碳政策銜接,將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權重分解至重點用能單位和行業,使用綠證用于權重核算。對于能耗強調目標完成嚴重滯后的省轄市(含濟源示范區)。允許符合條件的新上項目購買綠證綠電進行可再生能源消費替代。
文件指出,本細則適用于河南省內生產的風電、太陽能發電、常規水電、生物質發電、地熱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量對應綠證的核發、交易及相關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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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標題: 擬將消納考核分解至用能企業!河南省印發綠證綠電交易工作細則(試行),適用風電、光伏等發電項目電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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